你好,我叫王俊奇是城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方年64岁,两男一女都长大成人,可以说儿孙满堂,可就在这个时候方知二儿子和儿媳在俩年前离了婚,为了女儿和老人离婚未离家,其原是是为了我名下的地方。不错我在县城名下有俩处地方,一处由大儿子居住,一处由二儿子居住,可对他们来说,只有他们的居住权,没有出租和买卖权,更没有离婚时的分割权。除他们居住外,其它房子都由我出租,这也是我他母亲的养老钱,不找儿子们要一分钱,只有在我们百年后地方才给于他们所有,这在十几年前已经定好的。可二儿媳妇在离婚两年时间里一直闹的耍将他们居住的地方私到他们名下,让我无法正常生活,我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想通过你们了解一下,我现在如何办好
2021-06-07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