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土地转让期间(转让时间是从2005到2027年到期),在这期间我想要回来,一共是24亩口粮田,当时转让出去的时候是以40元每亩转让的,在这个期间协商过几次,没有达成一致。我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希望在这里能得到帮助
2024-07-17 17:0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转让方进行协商,以确定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如果双方无法就价格和条件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认为转让合同无效或者不合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或者撤销。 在起诉前,您可以先尝试与转让方沟通,了解对方的态度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您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案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证明自己的主张。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