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村里享受过股权才能享受拆迁款就是人头费,村里股权改革是从98年开始算,2015年8月分股权,由于我入赘没有分到股权连我女儿也没有股权就算我们没有享受拆迁补偿权益。问拆迁办的说我们村刚开始用股权来拆迁补偿,别的地方前1个月拆迁就不按股权,我跟我女儿就没有享受了。我觉得这个征地拆迁方法不合情理。请问我能上诉吗?
2025-04-13 08:50关于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您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查看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并给予被征收人的相应补偿。如果存在不公对待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系相关部门。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政府相关部门,询问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寻求帮助和支持。 提出申诉或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并责令征收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赔偿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同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也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和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