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11月8号领的结婚证,2016年9月份有了孩子,今年2岁,婚前老公在国外打工,我在深圳打工,两人是初中同学,自2015年回来结完婚就没上班,目前一直在娘家带孩子,男方继续在国外打工,一年回来一次,休假15天。婚前男方家里有一套90平米左右的房子,贷款15万目前男方还在还月供900元,结婚彩礼给了2万,部分装修和家电我花了一万多,平时给我和孩子的生活开销每月是5000元,去年我和孩子才买的保险一年8000多,一共需要交十年。请问以上情况如果离婚我可以争取到哪些?
2026-01-05 19:29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公平分割共同财产,并对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进行协商。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婚前财产包括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以及用于装修和家电的部分费用,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您所有。 关于婚前彩礼和婚后装修家电等花费,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该财产增值或者贬值,增值部分或贬值部分均应由双方平均分配。因此,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方分担相应的财产价值,以补偿您的投入。 至于生活开销中的5000元,如果您认为这部分支出合理并愿意承担,则可以考虑将其纳入离婚协议中。但是,如果这部分开支明显不合理或者超出了必要性,可能会影响您获得更多的赔偿。 最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包括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学习环境等因素。建议您与对方充分沟通,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综上所述,您可以在离婚时争取到以下权益。 个人财产(房子和装修家电); 婚前彩礼; 生活开销的一部分; 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适用法律条款和细节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分析。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