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咨询您关于农村拆迁一事,十年前村中就打算拆迁所以村内党员干部少数人一致达成协议按下关于以后二胎男孩没有房屋划分一事的手印,未经村中村民同意这种手印协议生效吗?如果不赶上拆迁按传统的话几个男孩就有几处宅基地,现在赶上拆迁却因为十年前村内党员内部的协议不给二胎男孩家庭分房子,目前村内刚测量完房屋面积,下一步开始给村民抓阄分房子,我家二胎又是男孩,多次找大队索要老二的房子无果,所以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村内该不该给二胎男孩也分套房子或者资金补偿呢?谢谢
2025-08-01 21:56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行为,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被征用者,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手印协议”,由于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下,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的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也不应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决定分配方案。 再次,关于“村里测量完房屋面积后抓阄分房”的做法,这可能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村里的房屋确有不足,可以考虑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协商、调解等。 最后,关于您提出的是否应该给二胎男孩分房的问题,这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具体需求等。建议您与村委会等相关机构积极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总之,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当秉持依法合规的原则,尊重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