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我的一个老乡且是发小,邀请我一起到广西田东来接收一个工厂,听他说工厂估价350万,我也没有看到转让合同,经我现在询问当时转让工厂给我们的老板说,实际他收到的转让款是168万,而我老乡让我投股金到他名下:作为团队股,而且是50万才百分之十的股份,同样还有几个人同我一样投了团队股,但公司里没有我们的股东名字,如今四年多了,他说没有赚到钱,我现在想退股,请问我能主张什么权宜?要求一些什么补偿?
9天前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有明确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没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您认为对方违反了该条款,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具体而言,您可以请求被告退还所付的款项以及因逾期不退还而产生的利息损失。此外,如果被告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您还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 再次,由于您已经投资了部分资金,您有权要求被告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或承担亏损。如果您认为自己投入的资金无法得到应有的回报,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介入调解。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如果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