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9年8月3号到2019年9月26号在江苏一家公司做文员客服的工作,前两天浙江的警方找到我,说我之前上班的地方涉嫌诈骗全部被抓了,然后把我带到我们当地公安局审讯,我就上了一个多月不到两月班,做最基本的工作底层的员工,我不懂公司怎么获利怎么诈骗的啊,然后警察不信非说我知情,还让我把两个月工资共5850元上交了,给我了一个扣押决定书的收据,然后交了两千保证金取保候审回家了,让我等着开庭过去宣判,好的情况是不起诉,差的情况就是缓刑。那这五千多属于退赃吗?我现在要做什么才可以不被起诉??
2021-01-13 15:16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再合理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复议申请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