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签署地为本市,目前我工作所在地为本市的郊区,现在单位以分公司合并的理由要将我调到本市的市区分公司工作,职位无变化,但我距离市区的公司路程较远,非常不方便,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获得对应的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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