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接到一个电话,说我前夫在她哪里有一笔贷款,联系人写的是我,找不到他,就联系我了,她要起诉我,我们去年11月离婚的,我不知道他这些债务情况,请问我会被承担这些债务么?婚姻期,他都没工作,没往家里拿过钱,反而有涉嫌吸毒的拘留
2024-07-28 15:32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您的前夫确实存在欠款行为,并且该款项与双方共同生活有关,则可能涉及共同还款责任。 然而,具体到您是否需要承担这笔债务,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债务的具体性质和金额。债务可能是个人借款、家庭借款还是其他形式的借贷。如果是个人借款或家庭借款,通常情况下会由借款人本人负责偿还。 贷款用途。如果贷款用于家庭开支或其他合理用途(如教育、医疗等),则可以认为是合理的支出,不必承担全部债务。 证据。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因共同生活而产生的,以及借款人是否存在故意逃避还款的行为。 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对账单、借款合同、财务记录等,以证明债务确实是由于共同生活而产生,而非借款人个人恶意拖欠。 此外,如果您发现借款人确实存在涉嫌吸毒的拘留行为,这可能构成犯罪,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司法介入,以便依法处理。 最后,对于任何法律事务,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全面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