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车祸事故赔偿问题

2021-01-31 16:0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2021-01-31 16:07:1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206今日律师解答 46344

相关推荐
借出去的是现金,对方摁了手印并写了借条,起诉的时候,只有借条和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不知道住址),能要回钱来吗? 1回答
朋友拿我刀给人扎了免费律师咨询 1回答
离婚车是女方的名字车是男方买的 1回答
新公司法中技术入股的比例是多少 1回答
你好,请问一下2021年法院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民事诉讼 1回答
女方代款买的房子男方不肯出钱离婚了房子给谁 1回答
三辆车追尾,中间车有责吗? 1回答
男方黑户结婚女方会黑户吗 1回答
离婚了,孩子归我方,男方家有乙肝病,孩子他一周带走一天,吃饭什么都在他家,可以不让带着吗? 1回答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怎么样才能进 1回答
儿子死了,债务需要父母偿还吗 1回答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要多少钱才算才算诈骗 1回答
头顶被人用酒瓶打伤6点9厘米囗子达轻伤二级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的事情 1回答
我和前妻离婚两年了快过年了我该不该给她钱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