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证,户口登记在男方名下,生活20几年
2024-12-05 05:2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如果双方已经分居多年,且未办理离婚手续,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并且生活在一起多年,可以视为共同生活,因此您有权利要求与孩子一起生活。 如果您希望将孩子转到另一方家庭抚养,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进行申请。在起诉前,您可以先向对方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理由和证据支持您的主张,然后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请注意,任何决定都应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