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开发商说我家商品房门前空地是人家的,不属于我们自己,难道我们业主连门前空地利用的权利都没有吗?
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您所提到的空地在性质上应为公共用地,而非您的个人财产。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即使该空地是通过购买或租赁获得使用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您对开发商的说法有疑问,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处理。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