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房子写岳母名字,可是钱都是当事人儿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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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房产登记在岳母名下,但钱款是男方儿子出的,那么该房产可以视为属于女方所有的财产。因为这是基于双方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不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存在。 不过,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好还是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银行流水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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