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讨薪问题,18.08.03-19.01.10时间段,我在宁波市海曙区一家单位工作,只写了一份入职表,没有劳务合同,我这边也没有什么存单之类的,到最后是我自己要离开的,走的时候老板说我有17000多的工资,后续会付给我,到目前为止没有付过,找他们协商无果,像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劳动局这边或者司法程序进行讨薪吗
2019-08-06 10:35你好,可以的如需电话咨询劳动仲裁相关事宜,请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或者拨打当地114进行号码查询。 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