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前借的钱,打的欠条,但是我俩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现在借钱的人要起诉。和我有多大的关系啊?
2024-12-26 18:28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与您丈夫就共同债务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这些债务将由他(即您的前夫)负责偿还,那么这可能意味着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如果有人起诉您要求偿还这笔债务,尽管您已经同意承担这部分债务,但您仍然有可能被列为被告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您与前夫签订了离婚协议,这意味着您需要证明自己不是债务的直接责任人。 如果债务是基于您的名义而形成的,比如借款或贷款,那么您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如果债务是由第三方或公司等实体形成的,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债务的具体性质。 为了应对这种诉讼,建议您首先仔细阅读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了解债务如何分担,然后收集任何支持您立场的文件和证据,如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此外,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协助您处理这一问题,以确保您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