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因为车祸身亡,原来是我的房子.为了给弟弟好娶媳妇,去年把房子以买卖形式转到他名字,没收一分钱.土地证还是我的名字.请问我现在可以拿回我的房子吗?他刚在今年5月结婚了,这房子属于他的遗产会分给他老婆吗?
2025-01-22 09:45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将房产归还给自己。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首先与您的家人进行协商,并了解他们的立场和意愿。如果他们同意将房产归还给您,您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如果他们不同意,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婚姻财产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因此,即使该房产登记在他人的名下,也不能排除其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