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和男方同居三年了。现在怀孕了。男方打了我。还要求我还这三年期间我用了他的钱。我用不用还。我们现在属于合法夫妻吗。我可以起诉他家暴还有赔偿我的青春损失不 他家给的彩礼我一定要退回嘛
2025-05-07 23:5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男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收集证据和提出主张,如证明双方存在同居关系、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婚姻家庭咨询师或法律顾问。 至于您提到的彩礼问题,如果您认为该款项是基于你们之间的感情而给予的,且对方没有明确表示要退还,那么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其退还。不过,在具体处理时,也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退还。 最后,请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