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第一次咨询,很多不懂还请见谅。具体情况如下:我与房东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住了一年零一个月,走的时候没能提前30天通知房东,房东因此要扣我违约金。没有提前30天通知退租算违约吗?房东是否应该扣我违约金?
2025-01-31 03:09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租期是为期一年,并且您在租期内已经住了满一年零一个月,则无需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您未提前30天通知房东,房东有权要求您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请注意,具体的违约金金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此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退房前及时告知房东您的决定和原因,以避免未来的争议。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