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时前夫答应给钱给我,但三年过去了一分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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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但是,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您离婚时,您的前夫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如果他没有履行这一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付出和损失,并要求法院判决前夫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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