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收到一封广东君纳律师事务所的起诉警告书 是这样的16年的时候我办了一个手机分期 去办的时候给他们说的是12期的 后面他们给我弄了个24期的 我还了12期才发现 联系他们客服却一直没处理这个问题 说要我找给我办合同的 可是我哪里去找 我根本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然后他们客服说没办法 现在他们还要我还4118 可是我感觉已经超过国家标准利息了 这要怎么办呀?
2026-03-09 08:41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遭遇了一种叫做“高利贷”的情况。请注意以下几点。 高利贷通常指借款人在借款时约定的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贷款利率(如银行贷款),或者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借款金额或期限、降低利息等。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认为该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依法处理。 同时,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请在签订任何借贷合同时注意审查条款,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