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的一个亲戚最近接到济南的一个律师事务所的消息,将在深圳被起诉非法诈骗侵占财产罪。起因是13年她的身份证丢失了一次,被人冒用身份证在某个手机点贷款5000元。我们分析可能是当时处的对象偷着做的,因为留的担保人及父母电话只能是熟悉的人才会有。这之后陆续还了4200,还剩800再没还。需要说明的是,这期间我亲戚的电话号码更换了,也和对象分手了,她从没接到任何律师或是执法部门的通知。对于这个贷款的事情,是去年12月底才知道。像这种情况,我的亲戚也要承担责任吗?还有这种情况,是不是也有诉讼时效呢?是多久?另外,为什么会在深圳起诉,不应该是在事发地起诉才对吗?
2025-07-30 12:2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亲戚已经将该笔借款还清,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至于在深圳起诉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亲戚与被告之间的合同或协议是否明确规定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如果您能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我可以帮助您进一步了解这个问题。同时,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您亲戚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