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亲属已经协调金额并完成赔偿还能附带民事诉讼吗
2020-11-19 12: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据此,你父亲完全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需要提醒你的是,赔偿的数额受当地的经济水平、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具体物质损失数额、伤残等级以及被告人的经济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因此赔偿是否合理不能凭主观感觉轻易作出判断。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调解达成的协议显失公平或是在重大误解下形成的,法院通常会支持司法机关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