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婚烟法你好,我儿子17年买的房子,是儿子自己的名字,一次性付款。房产证到现在也没办下来。18年7月份儿,他就结婚了。儿媳妇儿说等办房产证的时候要把他自己的名字也填上。请问,离婚的时候家产也要分给他一半儿吗?
2025-10-22 10:3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因此,在您儿子和儿媳结婚后,如果房产证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仍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是否需要将儿媳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中,这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可以考虑不将儿媳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中。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涉及复杂的产权纠纷,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婚姻家庭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指导和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