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为侄子购买的保险在离婚时会被作为共同财产被分割吗
2025-02-14 13:4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其中,“婚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时间段。”因此,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有。 至于您提到的保险金,如果该保险是双方共同投保并用于支付特定费用(如医疗费),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该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则这部分保险金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没有证据证明该费用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那么该保险金可能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详细审查相关协议和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