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0-30骑自行车被一辆逆行电动车撞到在地,右侧腰部软组织挫伤,现在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我需要对方赔偿医药费,但是对方提出写一个凭证,还要拍身份证,后续不追责,拍身份证合理吗?对方赔偿我相关费用,我需要承诺后续不追他责任吗?

2020-11-0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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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交通管理法,无论您是否追责对方都是需要接受交管部门处罚的,您可以给对方出具谅解书,表明接受对方的赔偿之后不会再提起诉讼。

2020-11-03 22: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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