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离婚协议上有写明农村宅基地的老房子写了赠与女儿所有权,并盖有镇法律服务所的公章。土地证名字还是父亲的,请问以后如果拆迁,房子归谁?
2025-04-03 00: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权利归属受到法律保护。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关于房产的处理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协议上写着“老房子赠与女儿”,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因为赠与必须经过公证或者登记才能生效,而目前没有看到任何相关的公证或登记记录。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赠与行为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其次,在未得到合法确认之前,即使协议中写明了赠与行为,房子的所有权也应当归属于父亲。因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除另有约定外,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对于拆迁补偿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优先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公证文书、登记文件等,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