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承包方2O14年3月与XXX公司一份签定协议。协议之外发生人员伤残一案,法院判决我们各三方百分之30。精神损失费伤残费护理费,共计人民币148万。护理费判了五年后另计,医疗费产生另计。现在伤着起诉我们医院护士的护理费。你感觉这样合理吗。
2025-03-08 14:40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在任何合同中,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通常不存在对第三方责任的明确约定。因此,在没有其他协议或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护理费用,则不应被视为一方的责任。 然而,如果您认为您承担了部分护理费用,并且该费用是合理的,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此外,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上诉,以确定是否应由您或其他人支付护理费用。请注意,这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总之,建议您先仔细研究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应该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