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问题,我跟丈夫分开已经有三年了,有一个姑娘,由于矛盾,从大概6个月大时就跟我去了娘家,之后丈夫家里就没管过女儿,一直都是婆家抚养,女儿也没上户口,请问,对于我这种情况,要是我提起法律诉讼离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女儿我要,我不能再生)
2024-08-19 06:4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已经分居三年以上,并且孩子一直由对方抚养,您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离婚。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将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您的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婚姻状况、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 至于孩子,如果孩子一直由对方抚养并一直居住在当地,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判决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就不能再生育。实际上,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利生儿育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感情状况、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等。因此,在决定是否起诉离婚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