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因为随手拿走了一部残疾车上遗留的手机,被警察跟踪一段路后逮捕。但是警察却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在我哥哥消失十天后才收到逮捕通知书。而且通知书只写明盗窃。请了律师面见了我哥哥,得知了详细情况。手机价值1500,律师说这种情况拘留不会超过三个月。但是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警方还是不允许打官司??为什么?觉得很不公平。(最好可以在此处回复,因为我是还有三天就要高考的学生,不方便随时接听电话)希望有律师可以回答一下,谢谢您!
2024-10-19 15:54您好!首先,关于您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逃,且公安机关未及时将逮捕决定书送达其家属或单位,可能会导致其在一定时间内无法获得逮捕令。此外,考虑到案情复杂以及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对被告人的羁押情况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然而,对于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延期审理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被告人在逃的时间较短,且能够及时归案,那么延期审理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小;反之,则可能存在延期审理的必要性。 建议您可以与负责该案的法官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审理进度和下一步的安排。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资深的律师来协助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祝您高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