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二十年了,由于感情不好,所以女方要求离婚,我想咨询的就是我们结婚的时候是在女方办的,请问离婚可以在男方办吗?我们是异地恋,还有就是我们两个女儿,离婚她不给我孩子请问我一个月要给多少抚养费
2024-07-23 22:5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 关于婚姻登记地点。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必须在双方当事人共同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你们想要离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关于抚养权分配。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会依据以下原则处理。 -子女年龄较小或生活条件较差的一方;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之一; -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法院判决的原则性规定。 具体而言,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如果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可以依法申请法院确认该协议,并且支付相应费用。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基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至于每月需要支付的抚养费金额,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被告人的收入状况等因素。如果您有具体的数额请求,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民政部门,以便得到更准确和合适的指导和帮助。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