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借款合同,没有看清最后内容。说是放款之前要先支付3000开保险账户,我打电话联系那个经理说不想借了,他说那就算我违约要我支付50%的违约金不然就要告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2天前首先,您需要仔细阅读借款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确保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对合同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及时与对方沟通。 其次,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需支付违约金,那么您可以考虑是否接受这种条件。如果无法接受,可以要求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再次,如果您已经决定不继续借款,建议尽快通知对方并告知原因,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等,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行法律诉讼时使用。同时,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