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我是9年前受的工伤鉴定是6级最近准备去申请二次工伤复发,告诉我说时间太长做不了了,说能把钱取出来,我带着资料又告诉我,我属于公司开除的就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他们这么做对么?我伤也受了,也订残了,为什么不给我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也不给我拿着比钱做手术,他们这样做对么
20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工在工作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工伤已经于9年前被鉴定为6级,这意味着您已经完全康复并达到了劳动能力的最低标准。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不再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法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