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对方修车费,40800,包含,5900多的增值税,对方起诉法院。法院判决,我给对方承担19750..而我的修车费15600.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7000,定损与实际修车差额大,对方保险公司只给我礼赔4500,如果我起诉,法院会按定损判,还是按实际修车发票判,我给对方承担19750.是否合理合法,有必要上诉吗?
2025-03-19 04:10关于您提到的事故赔偿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分配。 在您的案件中,由于双方都是同等责任,那么应该由双方共同分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车辆修理费用应当由双方共同负担,即应将修理费用平均分摊到两个当事人之间。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对维修费用进行合理的分割,并且按照公平原则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法院最终判决的结果与您的预期不符,您可以考虑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案例。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