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经60岁了,从06年我女儿生了孩子,女婿家不想带孩子,现在孩子都快13岁了,在这13年里,女儿和女婿都没给我拿过钱,我们老两口一直做个小生意赚的钱在养孩子,生活水平是在本地是中上生活,女婿现在想离婚,女婿对我女儿和我们老两口都不好,在我家里指我骂我拍桌子,不孝敬,现在我已老,身体经常生病,又无退休金,我想要回多年付出的钱和劳务费,请问可以要回吗?
2025-12-19 23:1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女儿和女婿确实存在虐待您或者对您的赡养义务不足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但是请注意,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且可能涉及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费用负担等问题。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合理的赔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同时,考虑到您的健康状况和家庭现状,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