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目前我已离婚,孩子扶养权归我,但对方自称没有,每月不给抚养费。后来得知他又有孩子再养才不愿给的,我就没有让他和孩子联系了,他以这个为由不再给了,还说孩子给他。请问我只能起诉让他给吗?我不让他和孩子联系这一点会受影响吗?
2024-10-20 18:27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如果对方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来维护您的权益。 与对方协商解决。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未支付抚养费用的原因,并寻求达成协议的可能性。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或者对方拒绝与您合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用。 寻求第三方协助。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社会服务机构或政府机构的帮助,这些组织可能会提供法律援助或调解服务。 保护孩子的安全。请注意,即使您选择不让孩子与对方接触,也不能保证对方不会对您的孩子造成伤害或其他不利影响。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请务必谨慎行事,确保孩子的安全。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