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院子在爷爷的主持下给我叔了,是这样的,我父母建的八间房子,但分家的时候我们在另一个地皮上建了我家的院子在爷爷的主持下给我叔了,请问地面附着物算谁的房子,然后我们的院就给叔叔了,前提是叔叔是政府部门人员,在家没有建房,想要个院子,当时也说了房子是我们的,然后我们在建新房时占用了爷爷的老房子三间,然后现在土地征用了,补偿款我们有没有理由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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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可以要求分割补偿款的,建议您与家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您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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