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2万分36期总还款要还37600元,我不知怎么计算利息,请问这种利息是否符合国家贷款利息的规定?属于高利贷吗?
2025-12-20 01:0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如果您与他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那么该借款合同中的利息应被视为不支付利息。 至于您提到的总还款金额为37600元,如果按照每月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则需要将本金和利息加起来才能确定实际支付的总金额。请注意,利息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银行以及具体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