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镇上的电梯公寓一共是三十八万三 一次性付款三十六万 余两万三合同写的是交房时付清 但是房子一直没有正式交房 因为我结婚 所以在未正式交房时打电话给开发商他说可以装修 装修完后由于结婚就入住了 现在开发商要求把余款交清 合同写的是2014.9.30号交房 我们入住的时间是2016.2.18日 请问律师我这个钱应该给开发商吗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不是也应该给买受人赔付违约金 合同写的是房价的万分之一每天 我是不是应该算进去 谢谢
18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未正式交房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在未正式交房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入住,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关于是否应计算违约金的问题,需要考虑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或者法律规定了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则应当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要求计算违约金。如果不存在上述规定,您可以向法院申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此外,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居住不便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延迟交付的利息、额外的生活费等。 最后,请确保您已经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