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7年给我们启东的一个老板承包了钢筋工,工资全部是118500元,在09年前他给付了68000元,余下的他说要等他全部拿到钱以后再给,可是一拖拖到现在还是怎么说,都快十年了。有结账单,对方在南通。
2024-06-25 21:0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老板之间存在一个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您在07年承包钢筋工,并且有结账单作为证据,这为您主张权利提供了依据。虽然老板之前已经支付了部分工资,但余下的款项至今未付,已经超出了合理的支付期限。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明确提出您的要求,要求其支付剩余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您有权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 您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结账单、双方的合同(如果有的话)、以及任何可以证明您工作和工资支付情况的书面材料。此外,考虑到时间跨度较长,您可能需要收集一些证据来证明您在此期间一直在主张权利,以避免对方提出时效抗辩。 如果需要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聘请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请注意,诉讼有时效限制,一般为三年,但根据您的情况,如果能够证明时效中断或中止,可能不受此限制。因此,尽快采取行动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