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2018年1月1日结婚登记,育有一女孩快4岁,婚后每月领取生活费2000,全职带小孩。婚后男方家里做生意,男方在家里的门店上班,同样每月领取生活费2000。男方的工资存放男方父母处用于买房,并且男方父母承诺门店收入年底分红,但是未收到过钱。因为夫妻感情不合想要离婚。问题:1.小孩由哪方抚养?2.抚养费的问题。3.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4.女方可以有哪些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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