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和老公在结婚后和银行贷款给他爸爸花,现在他爸还不上逾期3个月了,老公说和我离婚贷款他还和我没关系。 我想问:贷款离婚后银行就不会找我承担债务了吗?还是离婚时签协议说明贷款和我没关系他还,银行就不会追究我了呢?
10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内向银行借款用于家庭支出,该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关于您提到的贷款是否会被银行追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借款合同中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债务负有偿还责任。如果贷款未到期或者已经过诉讼时效,银行可能不会直接向您追讨债务;但如果贷款已到期且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有权采取措施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包括通过法院诉讼等途径追索债务。 另外,即使您与丈夫已经离婚,但离婚协议书中可能也会涉及到有关债务处理的部分。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贷款债务由一方负责偿还,则另一方则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涉及此类条款,那么贷款债务仍可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借贷合同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