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离婚,已经不能协议离婚了,对方住在南京(但户口不在南京),请问在南京能起诉离婚吗?
2026-01-01 08:03您好!根据中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使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不是南京,只要其有明确的居住地,并且该居住地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南京市提起离婚诉讼也是完全可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共同财产清单; 子女身份信息以及抚养费支付情况说明等。 此外,由于离婚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