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甲无故断掉村名已的水源,是否违法 您好!是这样的,村民甲因为修筑房屋,未经过其它村民同意,多次私自将公共水井里的水私自用尽,村民甲的房屋修建好后,又教唆其弟弟用此水,更甚以前的是,水井里已经持续一个月滴水未见。在此期间,多次向村民甲兄弟劝说,仍无效(注:现在村民多数搬迁,只有村民乙用此水作为饮水,因为地理环境,无法像其他地方弄到水源) 望各位抽空看看,提前谢谢解答
22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合法的用水权利,并且应当尊重和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在您的描述中,村民甲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 首先,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公共设施或资源,如饮用水,属于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如果这种行为导致水资源浪费或者破坏公共安全,可能会触犯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政府部门,比如乡镇政府或者环保部门,报告这一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录像、照片等,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事实。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仅基于一般性法律原则提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专业人士获取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