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有三条道,电动车从最右道逆向第二条道掉头因载货物过多无法前行,被直行的摩托车撞到,前者不是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打电话叫人把东西搬走(交警未到东西搬走了),这可以作为故意破坏现场吗?可以定前者的全责吗?可以的话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2-07-03 18: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建议您与律师当面沟通

2022-07-03 18:15:5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778今日律师解答 52059

相关推荐
您好!咨询一下装修公司倒闭,项目经理农民工工资如何解决 1回答
小区树倒了砸到车谁赔 1回答
驾驶证换证体检可以异地体检吗 1回答
犯帮信罪还能办理银行卡吗 1回答
工伤认定了但是没有需要赔偿的 1回答
孩子在异地没考上高中,回原籍上高中,学籍怎么转,谢谢 1回答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父亲殴打母亲谁的机率更大 1回答
给了生活费还要其他费用平摊吗 1回答
追尾死人了算谁的责任 1回答
如果初中毕业了怎么更改学籍 1回答
你好,我有点事想问你一下 1回答
电瓶车主要责任,电瓶车和车主受伤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1回答
员工调动工作地点多远范围距离合法 1回答
抖音买东西商家不给退款 1回答
去年回国,硕士毕业,可以领取就业补贴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