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我离婚了,但是那时候男方要求小孩户口不签走,现在小孩要上学了,男方这边不给户口,男方这边户口人数比较多,这样我可以起诉他吗,当时我们也是在法院协议离婚的
2024-10-06 04:5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达成了一致意见,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道德准则,那么孩子的户口应该可以随父或母一起迁往新的居住地。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孩子无法随父或母迁移户口,例如户籍管理政策的变化、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联系当地派出所,了解是否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户籍地址。 如果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您的诉求与当地的户籍管理政策相冲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