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宣告失踪申请书
2019-09-19 11:18您好,宣告失踪申请书 申请人:李某涛,男,200X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洞口县石江镇XX村XX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略。 申请人:李某怡,女,201X年1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公民身份号码:略。 法定代理人:文某连,女,193X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公民身份号码:略。 联系电话:158 0739 9910 被申请人:王某美,女,198X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公民身份号码:略。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王某美失踪。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系二申请人的母亲,文某连系二申请人的祖母。被申请人与李某胜(已故)于2012年1月16日登记结婚,于2006年6月26日生育儿子李某涛,于2010年1月14日生育女儿李某怡。2014年3月,被申请人在李某胜因病离世后离家出走,与家人没有任何联系,经多方四处寻找,均没有音信,至今已下落不明4年多。现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此 致 洞口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涛、李某怡 日期: 2018年 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