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 我工作我不想做了。我要辞职厂里不让我走。说如果我走了两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 请问我能有什么办法吗。 可以通过法律吗
回答数:405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工作我不想做了,要辞职厂里不让走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递交辞职,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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