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体质因果关系司法解释

2019-10-10 14:1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特殊体质是指异于常人的健康体质且表现为生理机能缺失,以致在受到外界刺激时能产生超乎行为人主观认识的不良后果。如果被害人属于特殊体质,那么当行为人在实施通常情形下,一般不会发生危害后果的行为时,也有可能会对具有特殊体质的被害人造成伤害。

2019-10-10 14:17:3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851今日律师解答 52793

相关推荐
visanet转账合法吗 1回答
再婚后一方属于被法院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回影响对方的孩子上私立学校吗 1回答
离婚时农村的破烂红砖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回答
广电集客有关律师的法律问题 1回答
婚前取得的钱,每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得到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回答
售票员在刹车后,骨折 1回答
关于脑子不正常起诉离婚 1回答
银谷在线银谷在线合法吗 1回答
在软暴力下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1回答
公司一个月休息三天合法吗? 1回答
我在微信加了一个好友买手机,转了1500元给他之后他把我拉黑了。 1回答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1回答
朋友不还钱我是担保人可以和借款人去找他吗 1回答
刑事侦查与刑事侦查程序的区别 1回答
20岁还可以改名字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