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你好,我的一个熟人借了我十二万,他叫张军,法院已经判决他还我钱,还款期限已过,我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张军在市里有一套经济适用房,2013年买的,他在老家农村还有一栋房子以及土地,执行局不执行张军在市里的经济适用房,还说这是他的基本生活保障,我在市里住的地方都没有,在老家房子也没有(搬迁已拆),张军还用他在老家的户口(张军有两个户口,市里一个,农村一个),以张阁子的身份在茅台酒厂上班,然后我去问执行局的人怎么办,执行局的人说我申请执行的是张军,他们不执行张阁子,我该怎么办
2025-10-04 22:29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如果被执行人张军在被执行过程中有其名下的财产或资产可供执行,且这些财产或资产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执行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执行。 然而,如果执行机关认为被执行人张军的基本生活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住房、教育、医疗等,而这些财产或资产不足以满足其基本生活的需要,则可以考虑暂时中止对张军的执行,并优先保护其基本生活需要。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与执行机关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意见。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张军的其他财产信息,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程序正义和社会和谐。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