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第二款之内容

2019-08-26 19:3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019-08-26 19:36:1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312今日律师解答 47397

相关推荐
苏州跟车员骗局是真的吗? 1回答
偷鱼塘鱼派出所怎么处理 1回答
我妈是主要责任,电瓶车是次要责任,汽车也是次要责任,律师说不关电瓶车的事,要 1回答
撤回行政复议后再起诉的时间限制 1回答
订婚之后怀孕了男方不想要可以打官司吗 1回答
劳动合同己过期厂子又搬我都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1回答
到储备库卖粮食钱款打到别人卡里别人不给怎么办 1回答
一段时间没回家,阳台雨水道反水,墙面受潮,墙木包边被泡坏,管业赔偿吗? 1回答
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拘留时间怎么算?拘留之后逮捕的单子下来之后的时间怎么算? 1回答
趣码合法吗 我想知道我想知道 1回答
原告基于欠条主张买卖合同关系,但未能举证证明 1回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一个工厂上班,来的时候老板也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想干了,我们是那种上一天有一天的工资那种,我这个月上了十几天,现在我不想干了,老板不想给钱,请问我们这种工受劳动法保护吗?谢谢 1回答
请问我这个月请假不批被打四天旷工,说我自离, 然后我当天辞工当天走,那我上个月工资还能发吗 1回答
租房签了合同房东进来违法嘛 1回答
我想问一下,我们店里有个员工把顾客的货物尾款1万块收了不交给我,然后我叫她上交,她不同意,然后我就打算不让她做了,把工资截止到今天,然后她叫我发工资,我们是每月20号发工资,我就说下个月给她,叫她把公款归还,她也不干,然后还私自把工资算好,把其中的3000块以微信发工资形式发给店里面另外一个员工了,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处理,1万块钱构成挪用公款了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