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第二款之内容

2019-08-26 19:3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019-08-26 19:36:1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916今日律师解答 43441

相关推荐
健身房合同违规起诉模版 1回答
起诉了直接要求开庭可以吗 1回答
苏州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1回答
共同还款人,如果我还一部分,可以撤销我的黑名单吗 1回答
在法律上女流氓什么罪 1回答
劳动合同己过期厂子又搬我都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1回答
中阳什么时候民政局办离婚手续 1回答
没有结婚证孩子两个月离婚怎么判 1回答
70岁老人跟着私人老板干活,下班车祸死亡,可以维权吗 1回答
连租房转让,钱给了几天人就死了咋办 1回答
法院电话调解,一般多久会打电话过来 1回答
我老公不是本地人但是和我们一起生活,孩子现在两岁半,之前孩子要么我和我老公一起带,要么就是一起在我父母家带,现在双方闹矛盾,他把孩子带走了,我起诉离婚的话拿到抚养权的把握大吗? 1回答
被父母强制当兵合法吗 1回答
酒后驾车拘役对侄女侄子有什么影响 1回答
犯法手拿手写经过书拍照 1回答
查看更多